要点
- 无有效准证入境属于罪行(《移民法令》第6条);被告须证明合法入境(第6(4)条)。
- 没有合理理由在准证届满或被取消后继续逗留属于罪行(第15条)。
- 刑罚包括罚款及监禁;第6条也规定可处鞭刑,但有豁免。
- 逾期居留的原因可能影响定罪及量刑。
您合法来马来西亚工作,但雇主没有为您更新准证;又或者您住院期间访问准证到期。现在您在移民局行动中被捕,即将被控上法庭。移民罪行在马来西亚经常被检控,结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案件事实以及从第一天起的处理方式。
两项常见控罪
无有效准证入境(第6条)
非公民除非持有有效的入境许可证或准证,或获得豁免,否则不得进入马来西亚(《1959/63年移民法令》第6(1)条)。违反此规定即属犯罪(第6(3)条)。
重要的是,证明当事人没有违反第6条入境的举证责任在于当事人本身。控状无须列明入境的日期、地点或方式(第6(4)条)。请保留任何合法入境的证据:护照盖章、旅行记录、登机证。
准证届满或被取消后继续逗留(第15条)
除非另获授权,任何人不得在其准证届满后、在准证被取消并获通知后,或在许可证或证书被取消后继续逗留在马来西亚(第15(1)条)。没有合理理由而违反该条文者即属犯罪(第15(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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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的刑罚
两项罪行均可被判罚款、监禁或两者兼施。第15条设有最低罚款。第6条也规定可处鞭刑,但刑事程序法豁免某些人士(包括女性)受鞭刑。确切的刑罚范围应根据法令现行条文就您的控罪进行查核。法庭会考虑逾期居留的时间长短、原因、过往记录,以及被告是否及早认罪。
被裁定犯移民罪的外籍人士,在服刑完毕后也可能被扣留并遣送出境。
"没有合理理由"
就逾期居留而言,原因很重要。可能相关的例子包括:
- 重病或住院;
- 雇主扣留护照或没有更新工作准证;
- 更新或申请新准证的申请仍在处理中;
- 天灾或旅行限制。
某个理由是否构成"合理理由",由法庭根据证据决定。即使不构成,也可能与量刑有关。
若您是被人口贩子带进马来西亚,《2007年反贩卖人口及反偷运移民法令》第25条规定,若非法入境、非法居留,或为入境而取得或获提供的伪造旅行证件,是被贩卖的直接后果,被贩卖者无须为此承担刑事检控。若这可能适用于您,请告知律师。
我应该先做什么?
- 不要签署您不明白的供词。 要求提供翻译员。
- 联络您的大使馆及律师。
- 收集文件:护照、准证记录、更新申请、医疗记录、雇主信件。
- 询问保释事宜。
- 认罪前先寻求意见,尤其是逾期居留另有原因时。
例子
一名工厂工人的准证到期,因为雇主没有提交更新申请并扣留了他的护照。他被控违反第15条。他的律师取得雇主的往来信件及护照记录,法庭在裁决时考虑了这些情况。
常见错误
- 在不明白控罪的情况下第一天就认罪。
- 没有向法庭说明病情或雇主的角色。
- 遗失可证明合法入境的文件。
- 没有联络大使馆。
何时应咨询律师
一旦您或家人因移民罪行被捕,并在作出任何认罪答辩之前,应尽快咨询律师。请参阅我们的刑事辩护页面,也可以联系我们。
常见问题
我可以获得保释吗?
可以申请保释。法庭会考虑潜逃风险,这对外籍人士尤其受关注。有本地担保人会有帮助。
案件结束后我会被遣送出境吗?
没有有效准证的外籍人士通常在案件及服刑结束后被遣送出境。请向律师了解对日后入境的影响。
我的准证由雇主负责,雇主也有责任吗?
雇主雇用没有有效准证的人,可能须面对《移民法令》下的另一项罪行,但这并不会自动终结您的案件。
资料来源与事实核查
本文的法律要点已对照以下第一手资料核查。法律可能修改;本文仅为一般资讯,并非法律意见。
- 《1959/63年移民法令》(第155号法令),总检察署马来西亚法律
- 马来西亚移民局:执法
- 《刑事诉讼法典》(第593号法令),总检察署马来西亚法律
- 《2007年反贩卖人口及反偷运移民法令》(第670号法令),马来西亚总检察署法律网
事实核查日期:2026年10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