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简明解答

针对大家常问的马来西亚诉讼问题,提供简短实用的解答:医疗疏忽、刑事案件、民事纠纷以及法院如何运作。内容为一般资讯,并非法律意见。

医疗疏忽与医疗法律 · 36 篇文章

在马来西亚,如何向医院索取自己的病历?

以书面形式向医院申请医疗报告及完整病历副本,写明个人资料、治疗日期和所需文件。医院通常收取处理费,需时数周。若医院拒绝或拖延,律师可正式致函,必要时向法院申请诉前披露令。

如果我认为医生在治疗中出错,应该怎么做?

先照顾好健康,必要时寻求第二意见。接着书面申请完整病历,趁记忆犹新写下有日期的时间表,保留账单和信息,避免在网上公开指责。不好的结果不一定是疏忽,应先请人审阅病历,再决定投诉、索赔或不采取行动。

在马来西亚,癌症延误诊断可以起诉吗?

有可能。你必须证明医生或医院低于合理称职医生的标准,例如忽略明显警讯或未跟进异常检查结果,并证明延误改变了结果。因果关系往往最难证明,通常需要独立的肿瘤科专家证据。

在马来西亚,什么情况算分娩伤害疏忽?如何证明?

若孕期、分娩或接生期间的照护不达标,导致婴儿或母亲受伤,就可能构成分娩伤害索赔。常见问题包括未对异常胎心监护作出反应、延误剖腹产决定,以及并发症处理不当。证明的关键在于由独立产科及儿科专家审阅 CTG 图纸、产程图和分娩记录。

手术后体内遗留手术器械,可以索赔吗?

通常,遗留的纱布、器械或缝针强烈显示手术室程序出了问题;若这类事件在妥善照护下通常不会发生,马来西亚法院可推定有疏忽。你仍须证明它造成的伤害。主刀医生、手术团队和医院都可能要负责。

在马来西亚,麻醉失误造成伤害该怎么办?

麻醉本身有已知风险,单凭受伤不能证明疏忽。索赔通常取决于麻醉医生是否在术前妥善评估、是否以合理标准处理气道和监测,以及出现问题时是否及时处理。麻醉记录表是最关键的文件。麻醉医生需要负责,某些情况下医院也可能要负责。

诊所开错药或用药出错,可以起诉吗?

有可能。如果医生开错药或剂量、忽略已记录的过敏或危险的药物相互作用,或药房、病房给错药,并因此造成伤害,就可能构成疏忽索赔。请保留药物、包装和标签,先接受治疗,并记下经过。由谁负责,取决于是谁出错。

在马来西亚,整形或美容手术失败后可以怎么做?

先接受治疗,再保存照片、收据、信息和产品资料。核查执业者是否为持有该程序"资格与权限认证信"(LCP)的注册医生,以及场所是否为注册诊所。你可以向卫生部或医药理事会(MMC)投诉;若疏忽治疗造成伤害,也可能提出民事索赔。

家人在医院治疗后去世,可以索赔吗?

有可能。如果疏忽照护导致或促成死亡,《1956年民法法令》容许为近亲(受抚养人)及遗产提出索赔。你仍须证明疏忽和因果关系,通常需要独立医学证据。请尽快行动:索取病历、考虑是否需要验尸,并及早寻求意见,因为这类索赔有特别的时效。

如何向马来西亚医药理事会(MMC)投诉医生?

使用马来西亚医药理事会的投诉表格以书面投诉,写明日期、医生姓名和执业地址、清楚的经过,并附上病人签署的病历披露同意书。委员会先作审查,再由初步调查委员会调查,严重个案交由纪律委员会聆讯。MMC 可以处分医生,但不能判给你赔偿。

护士出错,医院要负责吗?

一般要。如果护士是医院雇员,而失误发生在执行职务期间,医院须承担转承责任。你仍须证明护理低于合理标准并造成伤害。常见例子包括跌倒、压疮、观察记录显示病情恶化却被忽略,以及用药错误。护理记录和观察记录表是关键证据。

在医院受感染,可以起诉吗?

有可能,但感染本身不能证明疏忽,因为即使照护良好,有些感染仍会发生。索赔通常需要证明出现了具体失误,例如无菌操作不当、漏给预防性抗生素,或延误识别和治疗感染或败血症,并证明妥善照护很可能避免或减轻伤害。

医疗并发症和医疗疏忽有什么区别?

并发症是即使照护良好也可能发生的已知风险;疏忽则是低于合理称职医生水平、并造成伤害的照护。在马来西亚,治疗以经 Bolitho 修正的 Bolam 测试衡量,风险告知则以 Foo Fio Na 案的重大风险标准衡量。坏结果可能是并发症、疏忽,或两者皆是——例如已知并发症发生后太迟才被发现。

在马来西亚,医疗疏忽案件需要多久?

通常以年计,而不是以月计。取得病历和独立专家意见,在入禀前就可能花上几个月。入禀后,法院通过案件管理日期、交换文件和专家报告来管理案件,然后进入审讯。任何阶段都可能和解,上诉则会增加时间。由于有时效限制,即使案件本身耗时,也应及早开始。

起诉医疗疏忽一定要有独立医生报告吗?

几乎所有有争议的医疗疏忽索赔都需要。法院借助专家证据判断照护标准,所以通常需要同一领域的独立专科医生说明照护是否合理、是否造成伤害。根据《2012年法院规则》第40A号令,专家报告必须符合规定要求,而专家对法院负有首要责任。

在马来西亚,牙医疏忽治疗可以索赔吗?

有可能。牙医必须提供合理称职牙科执业者应有的照护。如果治疗低于这个标准,例如拔错牙、因规划不当损伤神经,或未经妥善评估就植牙,并因此造成伤害,就可能提出疏忽索赔。你也可以向马来西亚牙医理事会投诉;理事会处分执业者,但不判给赔偿。

急诊部让我回家后病情恶化,我可以怎么做?

被送回家后病情恶化,不一定是疏忽,因为有些疾病是逐渐发展的。如果急诊团队忽略了合理称职医生会处理的警讯、没有做基本检查,或让你出院却没有清楚说明何时应回来,就可能构成疏忽。急诊卡、分诊记录、观察记录和检验结果是关键证据。

在马来西亚私立医院,病人有哪些权利?

你有权获得关于病情和治疗的清楚资讯、在同意前获告知重大风险、通过医院程序取得医疗报告和病历、寻求第二意见,以及获得透明的账单。自2025年5月1日起,私人医疗设施必须展示药品价格。你可以向医院、卫生部或马来西亚医药理事会投诉。

在马来西亚,医生会因医疗疏忽被刑事起诉吗?

会,但很少见。《刑事法典》第304A条把因鲁莽或疏忽行为致人死亡定为罪行,也可适用于医生。刑事案件由警方调查、由检察司决定是否起诉,不会给家属赔偿;赔偿须通过民事索赔。被定罪也可能导致医药理事会的纪律处分。

我是医生,被投诉或被索赔,第一步该做什么?

保持冷静,及早行动。立即通知你的专业保障机构或保险公司,完整保存病历且绝不修改,为律师写一份私人事实经过,并记下每一个期限。若被送达令状,一般须在送达后14天内出庭登记。回复医药理事会时要谨慎,并先寻求意见。

在马来西亚,药房给错药或剂量,我可以怎么做?

先停止服药并寻求医疗意见。保留药物、包装、标签和收据。药剂师在配药时对你负有合理谨慎的责任,药房公司也可能须负责。你可就专业操守向马来西亚药剂局投诉;若受到伤害,请就索赔寻求法律意见。

我在马来西亚的线上或远程医疗问诊中被误诊,可以索赔吗?

有可能。线上问诊的医生与面诊一样,负有合理谨慎的基本责任。卫生部将《1997年远程医疗法令》列为尚未执行,但马来西亚医药理事会2024年《远程医疗指南》订立了要求,包括识别何时需要面诊检查。请保存聊天记录、视频记录和处方,并寻求意见。

在马来西亚,诊所或医院泄露了我的医疗资料,我可以怎么做?

医生和医疗服务提供者负有为病人资料保密的责任,仅在同意或法律要求等有限情况下例外。私人提供者一般也受《2010年个人资料保护法令》约束;自2025年6月1日起,资料控制者须就个人资料外泄通报专员。请保留证据、向适当机构投诉,并就索赔寻求意见。

医疗疏忽案件中,医生被交叉盘问要注意什么?

在医疗疏忽案中被交叉盘问的医生,通常会被拿临床记录、时间线,以及当时做了什么、给了什么建议、记录了什么来检验。请仔细重看记录,分清你记得的与你通常的做法,留在自己的角色(事实证人或专家证人)范围内,并在适当时公平地承认。证供必须真实准确;记录绝不可被修改。

病人或家属在医疗疏忽案中作证,要准备什么?

准备方法包括:从自己的记录(讯息、收据、照片、日记)建立准确的时间线,重看证人陈述书及主要病历,并清楚区分你亲眼所见、亲耳所闻的,与别人告诉你或事后才得知的。预期会被问到同意、所报告的症状及时间等问题。请提供真实而有分寸的证供;你不必自己证明医学上的争议。

专家证人(例如医生)被交叉盘问时的角色和责任

专家证人就需要专门知识的事项提供意见证据,协助法庭。根据《2012年法庭规则》第40A号令,专家对法庭的责任凌驾于其对委托或付费一方的任何义务。在交叉盘问中,专家应留在自己的专业范围内,并承认合理的论点。

刑事法律 · 32 篇文章

在马来西亚被警察逮捕时,我有什么权利?

被捕时,你必须获告知逮捕理由,并可要求联络亲友和咨询律师。你必须在24小时内(不包括路程时间)被带到县庭法官面前。警方须取得扣留令才能继续扣留你。保持冷静、提供身份资料,在录详细口供前要求见律师。

马来西亚的扣留令(reman)如何运作?可以挑战吗?

如果警方无法在24小时内完成调查,就必须根据《刑事诉讼法典》第117条向县庭法官申请扣留令。期限按罪行轻重设上限:4天加3天,或7天加7天。县庭法官必须信纳扣留有理。律师可以反对扣留或争取较短期限,高庭也可以复审扣留令。

在马来西亚被控上庭后,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首次出庭时,法庭宣读控状,你选择认罪或要求审讯;法庭也会决定保释。案件随后进入案件管理和文件披露,接着审讯。若法庭裁定表面证据成立,你须出庭自辩。判决后进行求情和判刑。上诉必须在14天内提出。

在马来西亚醉驾致人死亡或受伤会受到什么惩罚?

在酒精或药物影响下驾驶而致人死亡或受伤,是《1987年道路交通法令》第44条下的严重罪行,刑罚很重,包括监禁、罚款和吊销驾照资格。自2020年修订起,法定酒精限度为每100毫升呼气22微克,或每100毫升血液50毫克。请立即寻求法律意见。

在马来西亚被指控参与网络诈骗或充当“钱骡”户头会怎样?

根据2024年的《刑事法典》修订,让他人控制你的银行户头或付款卡,或在没有合法目的下使用自己或他人的户头进行交易,均属犯罪。刑罚包括罚款和监禁,最严重的罪行最高可判监禁10年。若户头被冻结或警方联络你,录口供前请先寻求意见。

在马来西亚,欺骗罪和背信罪有什么区别?

欺骗罪是通过欺骗使人交出财物,或做出本来不会做的事。刑事背信罪是不诚实地滥用依法托付给你的财物。欠债不还或违约通常属于民事事项而非罪行,除非一开始就有不诚实,或滥用了受托财物。

在马来西亚可以删除或清除犯罪记录吗?

犯罪记录由警方登记官根据《1969年罪犯及不良分子登记法令》保存。若你获无罪释放或被释放,你的指纹资料会按该法令处理。定罪后,该法令只在有限情况下允许删除记录,因此保护记录的最佳时机是在判刑前,就守行为保证等选项寻求意见。

我因持有自用毒品被捕,在马来西亚接下来会怎样?

根据《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持有和自行服用毒品都属犯罪,但与贩毒的处理截然不同。超过特定重量,法律推定为贩毒,刑罚最重。吸毒者有康复途径可循。请立即寻求法律意见,因为所提控状和查获重量影响极大。

在马来西亚被诬告性侵犯罪,我该怎么办?

不要直接或通过他人联络投诉人或其家人。保存你的信息、通话记录和位置资料,什么都不要删除。录任何警方口供前先寻求法律意见。性罪行指控会被严肃调查,真正的受害者应受保护;同样,每一位被告在被证明有罪之前都被推定无罪。

在马来西亚保释期间可以出国吗?

通常只有获得法院批准才可以。保释往往附带须向法院交出护照的条件。若要出行,律师必须向法院申请更改条件或暂时发还护照,并附上理由和证明文件。未经批准出行或未回国出庭,可能导致法院发出逮捕令并没收保释金。

马来西亚的认罪协商如何运作?

已要求审讯的被告,可根据《刑事诉讼法典》第172C条向审理法院申请认罪协商。法院确认申请出于自愿后,被告与检察司尝试就较轻的控罪或刑罚达成协议。刑罚协商一般以最高监禁刑期的一半为上限,但不得低于任何最低刑期,而且这一上限不适用于某些罪行。

我在马来西亚与人打架,可能被控伤人,接下来会怎样?

打架可能导致根据刑事法典被控蓄意伤人;若使用武器或伤势严重,控罪会更重。若你为保护自己而行动、且未使用超过必要的武力,私人防卫(自卫)可能适用。不要联络对方施压,保留证据,如实提供口供,并及早聘请律师。

我在马来西亚首次在商店偷窃被抓,会怎样?

商店偷窃通常以刑事法典的盗窃罪起诉。盗窃不在可与受害人和解的罪行名单上,因此结果由控方和法庭决定。对初犯者,法庭在适当情况下可选择不定罪释放(第173A条)或守行为保证(第294条)。请保持诚实并及早聘请律师。

在马来西亚,我可以撤回报案或私了刑事案件吗?

你可以告知警方不再追究报案,但这不会自动停止调查或起诉;由检察官决定。部分刑事法典罪行(例如第323条蓄意伤人)可根据刑事诉讼法典第260条与受害人和解,和解具有无罪释放的效力。切勿声称真实的报案是虚假的。

我是家长,在马来西亚因打孩子被调查或被控,会怎样?

打孩子可能引致根据《2001年儿童法令》和刑事法典展开调查,社会福利局也可能采取行动保护孩子。根据儿童法令,医生、家庭成员和托儿服务者负有举报责任。请配合调查、不要向孩子或证人施压、如实陈述,并聘请律师。孩子的安全是当局的首要考量。

马来西亚刑事诉讼法典第294条的守行为保证是什么?

根据刑事诉讼法典第294条,定罪后法庭可不即时判刑,而让犯人签保证维持治安、守行为,并在被传召时出庭受判。法庭会考虑品格、背景、年龄、健康、罪行的轻微性质及可减轻的情节。此条不适用于严重罪行或家庭暴力行为。

警方口供和庭上证词不一样,怎么办?

根据《刑事诉讼法典》第112条录取的证人警方口供,本身一般不是证据;但根据第113条,可依《1950年证据法令》用来质疑证人的可信度。若你的庭上证供与口供有重大出入,通常会被出示口供并被要求解释。轻微出入很常见。请诚实回答;绝不为配合口供而改变真实的证供。

刑事案件被告选择上庭作证,要面对什么?

若法庭裁定表面证据成立并要求你答辩,法庭须根据《刑事诉讼法典》第173(ha)条宣读并解释三个选择:在证人席宣誓作证、在被告栏作不宣誓陈述,或保持沉默。若你宣誓作证,控方会对你进行交叉盘问。选择权在你,并应听取律师意见;任何证供都必须真实。

性侵案件的投诉人出庭作证会经历什么?

投诉人是控方证人,通常由副检察司引导在庭上作证,然后接受辩方交叉盘问。法庭可不公开听取此类证词,并有保护措施;在强奸案审讯中,关于投诉人与他人性经历的提问受到限制。整个过程都有援助可用。

儿童需要出庭作证时,马来西亚法庭有什么保护措施?

根据《2007年儿童证人证据法令》,儿童证人可按法庭指示在屏风后作证、在另一房间通过实时连线作证、以警方录像访谈作证,或通过特别聆讯作证。近期修订推定儿童具有作证能力。父母应支持孩子,但绝不可影响孩子要说的内容。

毒品案件中,辩方可以提出什么证据证明我不知情?

毒品案中若法庭要求辩方答辩,被告可按相对可能性衡量标准推翻“知情”推定。证据可包括被告本人真实的陈述、证人、电话、出行和财务记录,以及对化学师和警方证据的质疑。以不在场为抗辩,须根据《刑事诉讼法典》事先发出书面通知。

因逾期居留或没有有效准证而被控违反移民法令,接下来会怎样?

《1959/63年移民法令》第6条禁止非公民在没有有效入境许可证或准证的情况下进入马来西亚,并由被告负责证明其合法入境(第6(4)条)。第15条禁止在准证届满或被取消后继续逗留;没有合理理由而这样做即属犯罪(第15(1)、(4)条)。两项罪行均可被判罚款、监禁或两者兼施,第6条也规定可处鞭刑,但须受刑事程序法的豁免规定所限。认罪前应先寻求意见:逾期居留背后的事实,例如生病或雇主扣留护照,可能十分关键。

在马来西亚因伪造护照、签证或准证签注被控,控方必须证明什么?

《1959/63年移民法令》第55D条惩处任何制作、伪造或篡改用作签证、许可证、准证或证书的签注或文件者,刑罚包括强制监禁、罚款及鞭刑。第56(1)条涵盖使用他人的准证、以虚假陈述取得准证,以及使用或持有伪造或被非法篡改的准证或签注。伪造及护照罪行也可能根据其他法律提控。关键问题通常是谁制作或篡改了文件,以及被告是否知道文件并非真实,例如由中介代办的情况。

在马来西亚被控贩卖人口,控方必须证明什么?

根据《2007年反贩卖人口及反偷运移民法令》,"贩卖人口"指以武力、胁迫、欺诈、欺骗、滥用权力或利用他人弱势等手段,为剥削目的而招募、运送、转移、窝藏、接收某人或作出类似行为(第2条)。贩卖成年人可判监禁最长20年及罚款(第12条);加重贩卖及贩卖儿童可判终身监禁或不少于五年监禁,并处鞭刑(第13、14条)。同意不构成辩护(第16条),无须证明转移(第17A条),儿童受害者案件无须证明手段(第14(2)条)。辩方通常着重于剥削、手段及被告角色是否获得证明。

追债人或大耳窿威胁我和家人,我可以怎么做?

以伤害你本人、家人、名誉或财产相威胁以逼你还钱,可构成刑事恐吓(《刑事法典》第503条,按第506及507条惩处);使人害怕受到伤害而逼其交钱,可构成勒索(第383条)。泼漆或损坏财物可构成恶作剧破坏罪。根据《1951年放贷人法令》,无执照放贷者的贷款不可强制执行(第15条);放贷人或其代理人骚扰或恐吓借款人、借款人家属或与借款人有关的人,或在其住所或工作地点监视、包围,即属犯罪(第29B条)。请保存证据、尽快报警,并就债务本身寻求意见,因为欠合法债权人的真实债务仍须以合法方式处理。

民事纠纷 · 12 篇文章

马来西亚的小额索偿程序如何运作?

小额索偿是县庭为索赔 RM5,000 或以下的个人而设的简化程序。你在下级法庭注册处提交第198号表格,送达被告;被告有14天以第199号表格提交答辩,然后由县庭推事审理。审讯时律师不能代表任何一方,但你可以事先寻求意见。

我在马来西亚收到传票令状,应该怎么做?

不要置之不理。根据《2012年法庭规则》,你一般须在送达后14天内登记出庭,之后再有14天提交答辩。若错过期限,原告可在不经审讯的情况下申请缺席判决。请细读索赔内容、搜集文件并立即寻求法律意见。

我胜诉了但对方不付钱,在马来西亚如何执行判决?

判决只有在获得偿付时才有意义。如果债务人不付款,你可以请求法庭查封并拍卖资产、通过第三债务人令冻结别人欠债务人的钱(例如银行存款)、审查债务人的偿付能力、押记土地,或启动破产(判决债务至少 RM100,000)或清盘程序(公司债务超过 RM50,000)。

装修承包商工程有瑕疵,在马来西亚可以起诉吗?

先从合约和证据着手:照片、瑕疵清单和付款记录。以书面通知承包商修复瑕疵。若对方拒绝,消费者可在三年内向消费者索偿仲裁庭索赔最高 RM50,000,或向法庭提告。CIPAA 仲裁处理书面建筑合约下的付款纠纷,但一般不适用于为自住而建低层住宅的个人。

我收到破产通知,在马来西亚应该怎么做?

破产通知是以法庭判决为依据的要求,规定你在送达后极短时间内偿还判决债务。不遵守即构成破产行为,可能导致破产呈请。请立即行动:核对判决及金额,考虑申请撤销通知,或与债权人协商。根据破产局(MdI),债权人呈请所需的债务至少为10万令吉。

商家无视我在消费者索偿仲裁庭获得的裁决,怎么办?

TTPM裁决是终局并具约束力的,被视为县法庭命令,任何一方都可据此执行(《1999年消费者保护法令》第116条)。任何人在14天后仍不遵守裁决即属犯罪,可被罚款最高1万令吉、监禁最长两年或两者兼施,持续不遵守者另处每日罚款(第117条)。您可向仲裁庭举报不遵守情况,并另行通过县法庭以一般的判决执行方式执行裁决。

我被骗并转了钱,可以向银行或人头账户持有人追回吗?

速度最重要。一发现被骗,立即致电国家诈骗应对中心(NSRC)997及您的银行,然后报警。执法机构可冻结涉嫌为非法活动收益的财产(《2001年反洗钱法令》第44条),但若无人被控,冻结令在90天后失效(第44(5)条)。被冻结的款项不会自动退还。您可能需要在充公程序中申索,或向收款的账户持有人提出民事索偿。若索偿以欺诈为依据,时效从发现或经合理努力可发现欺诈之时起计(《1953年时效法令》第29条)。

我的社交媒体或电邮账户被盗,在法律上可以怎么做?

未经授权访问电脑、程序或数据,属于《1997年电脑犯罪法令》第3条下的罪行(罚款最高5万令吉、监禁最长五年或两者兼施)。若意图进行欺诈或不诚实行为(第4条,最高15万令吉或十年),或未经授权修改数据(第5条),罪行更为严重。请通过平台恢复账户、保存证据、提醒联系人并报警。民事步骤包括申请法院命令查明当事人身份,以及就以您名义发布的帖文所造成的损失或诽谤提出索偿。

爱情或投资诈骗受害者:可以通过充公程序追回款项吗?

若人头账户内的款项被冻结或扣押,检察官可在刑事案中申请充公(《2001年反洗钱法令》第55条),或在没有起诉的情况下,于扣押或冻结之日起12个月内向高等法院申请(第56条)。充公不影响善意第三方的权利(第61(1)条)。法院必须在宪报刊登通告,召唤第三方出庭说明理由(第61(2)条),若申索人证明拥有合法的法律权益,且没有参与或知悉罪行等条件,法院必须把财产发还(第61(4)条)。受害者必须主动出面,发还并非自动。

我是担保人,会被宣告破产吗?什么是社会担保人?

社会担保人是指非为牟利而为教育或研究用途的贷款、奖学金或补助金、个人用途车辆的租购,或纯粹作个人住所的房屋贷款提供担保的人(《1967年破产法令》第2条)。债权人完全不能对社会担保人提出破产程序(第5(3)(a)条)。对于其他担保人,债权人须获得法院许可,而法院须先信纳债权人已用尽对借款人的所有执行手段(第5(3)(b)、(4)、(6)条)。担保人仍可被起诉,判决也可通过其他方式执行,因为担保人的责任与借款人的责任范围相同(《1950年合约法令》第81条)。

在马来西亚如何解除破产?

破产人若已缴付破产总监所决定的款项,并已每六个月呈交账目,便会在提交资产负债声明三年后自动解除破产;否则自动解除可被暂缓最多两年(《1967年破产法令》第33C条)。破产总监也可在破产令发出满五年后签发解除证书(第33A条),但债权人可在21天内提出反对(第33B条)。破产人可随时向法院申请(第33条)。解除破产可免除可证明的债务,但不包括欠政府的债务、欺诈债务或罚款(第35条)。

商业纠纷 · 24 篇文章

在马来西亚,没有书面协议的借款能讨回吗?

可以,口头借款仍可执行。你必须证明这笔钱是借出(而非赠送)且约定要偿还。银行转账记录和借款人承认欠款的讯息是关键证据。先发索偿信,再提告:RM5,000 以下可走小额索偿,否则走一般法庭程序。须在六年内行动。

生意伙伴挪用了我们的生意资金,在马来西亚可以起诉对方吗?

通常可以。若你们是合伙人,《1961年合伙法令》要求合伙人提交真实账目,并就其取得的利益向商号交代。若你们经营公司,董事对公司负有义务,股东也可能根据《2016年公司法令》获得补救。先保全记录,以书面要求交代账目,然后就民事诉讼以及在适当情况下报警寻求意见。

对方给我的支票被退票(跳票),在马来西亚我可以怎么做?

保留被退回的支票和银行退票单,记下跳票原因,并尽快以书面通知开票人。根据《1949年汇票法令》,你通常可以就支票本身提出诉讼,也可以就该支票原本要偿还的债务提出诉讼。支票索偿往往适合申请简易判决。只有在确实涉及不诚实行为时才应报警。

我代表公司在商业纠纷中作证,需要做什么?

代表公司作证时,你只能如实讲述你亲身所知的事,以及公司记录显示的内容,并且必须说清楚哪些是哪一种。文件通常最好由制作者本人证明。你可以通过阅读档案来准备,但绝不能用推测去填补记忆的空白。

我是被排挤的小股东,在马来西亚可以提出欺压诉讼吗?

可以。若公司事务的处理或董事权力的行使对股东构成欺压或漠视其利益,或公司某项行为或决议对股东构成不公平歧视或损害,股东或债券持有人可向法院申请(《2016年公司法令》第346(1)条)。法院可作出其认为适当的任何命令以终止或纠正问题,包括规管公司事务、撤销交易、命令收购股份或清盘(第346(2)条)。

董事损害了公司却不肯起诉,我可以在马来西亚提出衍生诉讼吗?

投诉人(例如股东、某些情况下的前股东,或董事)在法院许可下,可代表公司提起、介入或抗辩诉讼(《2016年公司法令》第345及347条)。申请许可前须给董事30天书面通知,法院会考虑您是否出于善意,以及表面上是否符合公司最佳利益,获准后须在30天内提起诉讼(第348条)。法院可命令公司支付合理的法律费用(第350条)。

某公司欠我钱,我可以用第466条通知及清盘程序讨债吗?

若公司所欠款项超过部长规定的数额,债权人把索债通知留在公司注册办事处,而公司在21天内疏于偿还、提供担保或和解,公司即被视为无力偿债(《2016年公司法令》第466(1)(a)条)。债权人须在通知期满后六个月内提出清盘呈请(第466(2)条)。这条途径威力很大,但只适合没有争议的债务;对真正有争议的债务这样做,呈请可能被禁止,您还可能须承担诉讼费。

我的公司收到第466条通知或清盘呈请,怎样才能阻止?

必须在21天内行动。公司可通过偿还债务,或提供令债权人满意的担保或和解,避免被推定无力偿债(《2016年公司法令》第466(1)(a)条)。若债务基于实质理由真正受到争议,公司可向法院申请禁止对方提出或刊登呈请。呈请一经提出,除非法院另有命令,公司财产的处置均属无效(第472条),因此须尽快就银行事务及确认命令寻求意见。

我正在起诉的公司已被清盘,我还可以继续索偿吗?

一旦作出清盘令或委任临时清盘人,未经法院许可,不得继续或展开针对该公司的任何诉讼(《2016年公司法令》第471(1)条)。许可须向作出清盘令的法院申请,并送达清盘人。许多债权人改为向清盘人申报债权。非因合约、承诺或违反信托而产生的未定额赔偿(例如大部分侵权索偿)不可申报(第523(1)条),因此申请起诉许可可能很重要,尤其是有保险的情况。

在马来西亚,董事须为公司债务负个人责任吗?

通常不必:公司是独立法人,债务属于公司本身。但在以下情况,董事可能须负个人责任:曾签署个人担保;法院宣告其须为欺诈性经营负责(《2016年公司法令》第540(1)条);其明知公司无合理预期能偿还仍举债而被定罪,且法院作出宣告(第539(3)及540(2)条);或特定法律施加责任。责任须视每宗案件的证据而定。

董事把公司业务转到自己的公司,公司可以怎么做?

董事必须为正当目的、真诚地以公司最佳利益行事(《2016年公司法令》第213条);未经股东大会同意或追认,不得利用公司财产、资料、职位或商机,或经营与公司竞争的业务,为自己或他人谋利或损害公司(第218条)。公司可起诉索取赔偿、利润账目及禁令。若犯错者控制董事会,股东或董事可申请许可提出衍生诉讼。

股东陷入僵局,法院可以公正衡平理由把公司清盘吗?

若法院认为公正衡平,可命令公司清盘(《2016年公司法令》第465(1)(h)条);若董事为自身利益而非全体股东利益行事,或对股东不公平,也可清盘(第465(1)(f)条)。典型案件涉及僵局,或像合伙般经营的公司失去互信。分摊人(股东)可提出呈请(第464条)。由于清盘会结束业务,法院会考虑收购股份或欺压命令是否更公平。

我的名字被错误地从股东名册中删除,或公司拒绝为我登记股份,怎么办?

若您的名字被错误地登入或遗漏于股东名册,您可向法院申请更正、赔偿或两者兼得(《2016年公司法令》第103条)。公司必须在收到转让文书后30天内登记转让,除非法令或公司章程允许拒绝,且董事在30天内通过列明全部理由的决议,并在7天内发出通知(第106条)。若公司拒绝,受让人或转让人可请求法院命令登记(第107条)。

我和生意合伙人闹翻了,法院可以解散我们的合伙并命令查账吗?

合伙可通过协议结束,属随意合伙的可通过通知结束,也可由法院命令解散。《1961年合伙法令》允许法院以合伙人行为不当或持续违反协议、业务只能亏本经营,或公正衡平等理由解散合伙。合伙人彼此有义务交代合伙财产及利润,法院可命令查账(《2012年法庭规则》第43号命令)。紧急禁令可阻止资产被拿走。

被告根本没有实质抗辩,我可以不经完整审讯取得简易判决吗?

在被告已登记出庭并收到索偿陈述书后,原告可以被告对索偿或其部分没有抗辩为由申请判决(《2012年法庭规则》第14号命令第1条规则)。申请须附宣誓书,并在14天内送达(第2条规则)。除非被告显示有应予审讯的争议或其他须审讯的理由,法院会作出判决(第3条规则)。诽谤、恶意检控、非法禁锢及欺诈等诉讼不适用。

供应商交来的货物有瑕疵或迟交,我在马来西亚可以怎样索偿?

按描述出售的货物必须与描述相符;向经营该类货物的卖方按描述购买的货物必须具可销售品质;若您告知了特定用途并依赖卖方,货物必须合理地适合该用途(《1957年货物销售法令》第15及16条)。违反条件可让您拒收货物,但一旦接受货物,一般只能索取赔偿或减价(第13、42及59条)。迟交是否构成违反条件,视合约而定(第11条)。

对方撕毁合约一走了之,我可以终止合约并索赔吗?

当一方拒绝履行或使自己无法履行其全部承诺时,另一方可终止合约,除非其已表示默许合约继续(《1950年合约法令》第40条)。正当解除合约的一方有权就合约未履行所受损害获得赔偿(第76条),按第74条以自然产生或订约时预见的损失计算。约定赔偿条款以合理赔偿为限(第75条)。要以书面清楚表态,并采取合理措施减少损失。

工作我做了,但双方从没谈好价钱,在马来西亚还能讨回报酬吗?

通常可以。若某人合法地为他人做某事或交付某物,并非有意无偿,而对方享有其利益,对方必须作出补偿或归还(《1950年合约法令》第71条)。法院也可默示一项须支付合理金额的条款。无效协议可引起返还利益(第66条),误付的款项必须退还(第73条)。关键在于证明做了什么、并非馈赠,以及其公平价值。

我签了个人担保,现在银行起诉我,我有什么抗辩?

除非合约另有规定,担保人的责任与借款人的责任范围相同(《1950年合约法令》第81条),银行担保书也常允许银行无需先起诉借款人就起诉您。可能的抗辩包括:未经您同意变更贷款(第86条)、免除借款人(第87条)、损害您追偿权的行为(第92条)及抵押品丧失(第94条),但许多担保书含有事先同意条款。如果您付了款,您可承接银行对借款人的权利,并可向共同担保人索取弥偿及分担(第93、98及99条)。

在我胜诉之前,法院能冻结被告的资产吗?

在适当案件中可以。高等法院可发出 Mareva 禁令,禁止被告在判决前转移或耗散资产。申请人一般须证明有良好可辩的案情、被告拥有资产,以及资产有被耗散、导致判决无法执行的真实风险。申请通常根据《2012年法院规则》第29号命令以紧急、无通知方式提出,要求全面坦白披露,并承诺若禁令事后被认定不当,将赔偿损失。

我的公司设在海外,在马来西亚起诉必须提供讼费担保吗?

不是自动的,但风险确实存在。若原告通常居住在马来西亚境外等情况,被告可申请讼费担保(《2012年法庭规则》第23号命令);若有可信证据显示原告公司无力支付被告的讼费,也可申请(《2016年公司法令》第580A条)。法院拥有酌情权,会考虑所有情况。若法院下令提供担保而原告未提供,案件可能被搁置。

被告不理会我的令状,我如何取得缺席判决?

被送达令状的被告若未在期限内(一般为送达后14天)登记出庭,或未按时提交抗辩书,原告通常可根据《2012年法庭规则》第13号或第19号命令取得缺席判决。确定金额的判决是最终判决;损害赔偿则日后再评估金额。必须证明送达妥当,而法院可附条件撤销判决,因此每一步都要准确。

这笔债已超过六年,是否已过诉讼时效?还是部分还款让时效重新起算?

合约债务的诉讼,一般不得在诉因产生之日起六年后提出(《1953年时效法令》第6(1)(a)条)。但若债务人在签署的书面文件中承认债务,或就该债务付款,时效就从该承认或最后一次付款之日重新起算(第26、27条)。欺诈、隐瞒或错误可延后时效的起算(第29条)。基于判决的诉讼期限为12年(第6(3)条)。

我把钱转错户口,或误付了款项,可以要回来吗?

通常可以。因错误而收到款项的人必须退还(《1950年合约法令》第73条)。请立即联络银行并提供交易详情、保存记录;若能确认收款人身份,应以书面通知对方。对方拒绝的话,可在适当的法院起诉。基于错误的索偿,时效一般从您发现错误时起算(《1953年时效法令》第29条)。明知是他人的钱仍不诚实地据为己有,也可能涉及刑事问题。

知识产权与商标 · 15 篇文章

有人使用与我注册商标近似的品牌名称,这算侵权吗?

若有人在贸易过程中未经同意,把相同标志用于相同商品或服务,或把相同或近似标志用于类似商品或服务、而可能令公众混淆,即侵犯注册商标(《2019年商标法令》第54条)。收集使用及混淆的证据,确认您的注册涵盖相关商品,并尽快行动。

我的品牌没有注册,还可以假冒(passing off)起诉吗?

有可能。假冒保护未注册名称、标志或包装外观所建立的商誉。您通常须证明在马来西亚顾客中享有商誉、对方的虚假陈述可能误导顾客,以及已造成或可能造成损害。《2019年商标法令》保留了假冒的权利。收集销售、广告及混淆的证据,并尽快行动。

我收到指控我侵犯商标的律师信,应该怎么做?

不要置之不理,也不要匆忙签署承诺书。核查对方商标是否已注册、注册用于哪些商品,比较双方标志及您的使用方式,并考虑例外,例如善意使用自己的名称。毫无理据地威胁提起商标侵权诉讼,可能让您根据《2019年商标法令》第61条索偿。在期限前以书面回复。

有人在 Shopee 或 Lazada 以我的品牌出售假货,我可以采取什么民事行动?

保存证据并进行测试购买,通过平台举报商品,并查明卖家身份。注册持有人可提起侵权诉讼(《2019年商标法令》第56条)。涉及假冒商标时,法院可在临时申请中命令扣押可疑商品,持有人也可选择赔偿加利润、利润账目或额外赔偿(第56(4)及(7)条)。法院亦可命令交出及处置侵权物品。

在马来西亚,如何就假货提出刑事执法投诉?

伪造商标,以及出售或进口带有虚假使用商标的商品,都是《2019年商标法令》下的罪行(第99至102条)。注册持有人可向助理主管投诉(第112条),执法官员有权进入处所、扣押商品及逮捕(第119至121条)。请准备注册证明、假货证据及产品比对。检控可惩罚犯罪者,但本身不会赔偿您,因此可能也需要提起民事诉讼。

我能在假货进入市场前,在马来西亚边境把它们拦下吗?

注册持有人(或获授权的被许可人)可向注册官申请,反对预计进口的侵权商品(《2019年商标法令》第82条)。获批准后,批准有效60天,须缴交保证金(第83条),获授权官员可扣押已识别的商品。之后您必须在通知所定期限内提起侵权诉讼,否则货物将被放行,您也可能面对赔偿索偿(第85、88及89条)。官员亦可主动采取行动(第93条)。

竞争对手注册了商标却从不使用,我可以撤销它吗?

可以。受影响的人可向法院申请撤销在注册通知发出后三年内未在马来西亚善意使用,或连续三年暂停使用,且没有正当理由的注册(《2019年商标法令》第46条)。申请前三个月内恢复的使用不予考虑,除非准备工作更早开始。撤销可以是部分的,其他理由还包括商标已成为通用名称或会误导公众。

有人抢先把我的品牌注册为他们的商标,我能让它被取消吗?

有可能。受影响的人可向法院申请宣告注册无效,理由包括存在在先商标或在先权利,例如受假冒(passing off)保护的商誉(《2019年商标法令》第47(3)条连同第24条),或注册是以欺诈或虚假陈述取得(第47(6)条)。驰名商标持有人还享有第76条下的额外权利。无效的注册视为从未作出,但已完结的交易不受影响。

我的品牌很有名,即使没有注册,在马来西亚也受保护吗?

在一定程度上是的。驰名商标无论是否在马来西亚注册,持有人无论是否在本地经营或拥有商誉,都受保护(《2019年商标法令》第76(1)条)。持有人可申请禁令,禁止在相似商品上造成混淆的使用,以及在任何商品上暗示关联并损害其利益的使用(第76(2)条)。持有人也可申请宣告冲突的注册无效。若持有人知情而连续默许五年,权利可能丧失,除非对方的使用属恶意。

有人抄袭我的照片或网站内容,我可以在马来西亚起诉侵犯版权吗?

通常可以。原创照片或文字一旦以有形形式存在,版权便自动产生,无需注册(《1987年版权法令》第7条,第26A条为自愿通知)。未经许可复制作品或其重要部分即属侵权(第36条)。版权人可申请禁令、赔偿、利润账目,或每件作品最高 RM25,000、总额最高 RM500,000 的法定赔偿(第37(1)条)。情节明目张胆的,可获判额外赔偿。

根据马来西亚版权法,如何让网上的侵权内容下架?

版权人可按部长规定的方式通知服务提供者,要求移除或屏蔽侵权副本,并承诺赔偿因遵从通知而引起的损失(《1987年版权法令》第43H(1)条)。服务提供者须在48小时内处理(第43H(2)条)。上传者可发出反通知,除非版权人告知已提起诉讼,否则内容将在不少于十个工作日后恢复(第43H(3)及(4)条)。明知虚假的通知属罪行,并须承担损失(第43I条)。

版权归谁?雇员、自由职业者,还是付钱的客户?

版权首先归作者所有(《1987年版权法令》第26(1)条)。但在作者受雇过程中创作的作品视为转让给雇主;由非作者雇主的人委托创作的作品视为转让给委托人,但须受任何排除或限制该转让的协议约束(第26(2)条)。转让及许可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第27(3)条)。纠纷通常取决于合约条款及作品的创作经过。

我使用了他人作品的一部分,这在马来西亚版权法下算合理使用吗?

版权不涵盖为研究、私人学习、批评、评论或报道新闻等目的而作的合理使用,前提是注明作品名称及作者(部分新闻报道除外),也不涵盖戏仿、模仿或讽刺漫画(《1987年版权法令》第13(2)(a)及(b)条)。法院会衡量使用的目的与性质、作品性质、使用分量,以及对市场的影响(第13(2A)条)。商业性地复制整件作品很难以此抗辩。

在马来西亚,商标或版权案件由哪个法院审理?

根据《2019年商标法令》,"法院"指高等法院,因此侵权、撤销、无效及驰名商标诉讼都在高等法院提出(第3条),而推事庭有权审理该法令下的任何罪行(第134条)。版权民事诉讼通常在高等法院提出,版权法令中也有多项条文明文提及高等法院。司法机构已指定特定的高等法院及推事庭审理知识产权案件;起诉前请查核现行安排。

在马来西亚,如何取得紧急法院命令阻止知识产权侵权者?

临时禁令须根据《2012年法庭规则》第29号命令以申请通知书连同宣誓书提出,紧急情况下可单方面(ex parte)申请。单方面禁令若未提早撤销或撤销,21天后自动失效,必须在七天内送达,法院会在14天内排定双方出席的聆讯。在假冒商标案件中,法院还可命令扣押可疑商品及提供文件(《2019年商标法令》第56(4)条)。要迅速行动,因为拖延会削弱申请。

家事 · 20 篇文章

在马来西亚如何申请家庭暴力保护令?

如果你面临即时危险,请拨打999。根据《1994年家庭暴力法令》,获授权的社会福利官无须警方报案即可发出紧急保护令,有效期7天。警方调查期间,法院可发出临时保护令;刑事程序开始后,你可以申请保护令。Talian Kasih 15999 全天24小时运作。

在马来西亚离婚后,可以更改抚养权或赡养费庭令吗?

可以。就非穆斯林婚姻而言,若情况出现重大变化,或庭令基于失实陈述或事实错误,法庭可更改或撤销抚养权或赡养费庭令。涉及孩子时,其福祉是首要考虑。你须向发出该庭令的法庭申请,并提供情况已改变的证据。

前配偶在马来西亚停止支付赡养费,我能怎么办?

赡养费庭令是法庭命令,可以执行。记录每一笔欠付款项、发出书面要求,然后向法庭申请。选项包括命令付款方的雇主从薪金中扣除赡养费、把欠款当作判决债务执行,以及在严重蓄意违令时申请交付监禁。穆斯林家庭则通过伊斯兰法庭处理。

在马来西亚,祖父母可以申请探视孙子女吗?

马来西亚民事家庭法没有赋予祖父母自动的探视权。抚养权和探视权的法律以父母及孩子福祉为中心,孩子福祉是首要考虑。在特殊情况下,其他亲属也可能被考虑。请先尝试以尊重的方式达成协议或进行调解,上法庭前先寻求意见。穆斯林家庭在伊斯兰法庭适用不同规定。

离婚或抚养权案件中,作证要注意什么?

在民事离婚或抚养权案件中,你的大部分证据以宣誓书提出,你也可能在法庭上被交叉盘问。你宣誓的一切内容都必须真实完整,包括资产和收入。证词应集中在子女福利上,而不是攻击前配偶。

结婚未满两年,可以申请离婚吗?

一般不可以。离婚呈请不得在结婚之日起两年内提出(1976年法令第50(1)条)。法官可在案件属特殊情况或呈请人遭受困苦时,准许提前提出呈请,并会考虑子女利益及双方在期间内复合的合理可能性(第50(2)条)。若一方已改信伊斯兰教,此限制不适用(第51(3)条)。在此期间,仍可寻求保护令及赡养费等救济。

单方呈请离婚:我如何证明婚姻已经破裂?

单方呈请离婚的唯一理由,是婚姻已无可挽回地破裂(1976年法令第53条)。法院会考虑四项事实中的一项或多项:呈请人无法容忍的通奸、令呈请人无法合理地被期望与答辩人共同生活的行为、遗弃至少两年,或分居至少两年(第54(1)条)。每一项都需要证据。法院也会考虑判离是否公正合理,包括子女的利益(第54(2)条)。

申请离婚前,我们必须先到婚姻调解庭吗?

单方呈请离婚通常需要。除根据第51条(改教)及第52条(联合呈请)外,任何人须先把婚姻问题转交调解机构,并由该机构证明无法使双方和解,才可呈请离婚(1976年法令第106(1)条)。例外包括:遭遗弃且不知配偶下落、配偶居于海外且不太可能在六个月内入境、配偶故意不出席、长期监禁、无法治愈的精神病,以及其他特殊情况。

我可以向与配偶有婚外情的人索取赔偿吗?

可以,但须在离婚呈请中提出。指称通奸时,除非获法院豁免,所指的通奸者须被列为共同答辩人,呈请书也可要求共同答辩人赔偿(1976年法令第58(1)-(2)条)。若答辩人与共同答辩人之间的通奸获证明,法院可判给其认为适当的赔偿,但不得包含惩戒性或惩罚性赔偿(第58(3)(b)条)。即使针对配偶的呈请被驳回,法院仍可判给赔偿(第59(1)条)。

我的配偶改信伊斯兰教,我还能在民事法庭呈请离婚吗?

可以。民事婚姻中一方改信伊斯兰教后,任何一方都可根据第51条或第53条呈请离婚,双方也可根据第52条联合呈请(1976年法令第51(1)条)。法院可为配偶作出安排,并处理子女的生活费、照顾及抚养权(第51(2)条)。两年限制不适用(第51(3)条),也无须转交调解庭(第106(1)条)。若改教一方在婚姻解除前去世,法院可根据第51A条分配婚姻资产。

如何阻止配偶把孩子带出马来西亚,例如带去新加坡?

在婚姻诉讼进行中,或一方根据协议或命令拥有抚养权时,法院可应父或母的申请,禁止另一方把孩子带出马来西亚(1976年法令第101(1)条),也可附条件或承诺准许出行。任何利害关系人都可申请禁令,禁止没有抚养权的人带走孩子(第101(2)条)。违令可按藐视法庭惩处(第101(3)条)。若确有带离风险,可提出紧急申请。

配偶在离婚前出售或隐藏资产,法院能阻止吗?

在适当情况下可以。在婚姻诉讼进行中,或已有资产分配或赡养令时,若配偶在过去三年内处置财产,目的是减少其支付赡养费的能力或剥夺另一方对该财产的权利,法院可撤销该处置,也可颁发禁令阻止拟进行的处置(1976年法令第102(1)条)。对价出售给善意且不知情的买家则受保护(第102(2)条)。请带着证据尽快行动。

离婚诉讼进行期间,我可以申请禁令制止骚扰吗?

可以。在婚姻诉讼期间,或在离婚、司法分居或婚姻无效判令颁发时或之后,法院可命令任何人不得强迫配偶或前配偶与其相处,并不得作出其他骚扰行为(1976年法令第103条)。这是在家事诉讼中颁发的民事禁令,违令可引致藐视法庭程序。若涉及家庭暴力,《1994年家庭暴力法令》下的保护令可提供额外保护,某些情况下警方还有逮捕权。

离婚案件还在进行,我可以先拿赡养费吗?

可以。法院可命令丈夫在任何婚姻诉讼期间向妻子支付赡养费(1976年法令第77(1)(a)条),也可命令妻子向丧失谋生能力的丈夫支付赡养费(第77(2)条)。诉讼进行期间,法院可命令父母任何一方按经济能力支付子女赡养费(第93(1)(c)条)。法院主要按双方的经济能力与需要评估赡养费(第78条)。临时申请须附上收入与开支的证据。

子女赡养费到18岁就停止吗?读大学又如何?

不一定。子女抚养权或赡养令一般在孩子满18岁时届满;但若孩子有身体或精神障碍,或正在接受继续教育、高等教育或培训,命令会延续至障碍消除或教育、培训完成为止,以较迟者为准(1976年法令第95条)。除非命令订明较短期限或已被撤销。若情况有重大改变,可申请更改命令(第96条)。

不离婚也可以向丈夫索取赡养费吗?

可以。若丈夫忽视或拒绝供养妻子,或无法自立的子女,法院可按其经济能力命令每月支付津贴(《1950年已婚妇女与儿童(赡养)法令》第3条)。申请在地方法庭或一级推事庭提出(第2条)。妻子若与人通奸,或无充分理由拒绝与丈夫同住,则无权获得(第5(2)条)。故意不付款可被执行(第4条),命令也可更改(第6条)。若州法律已有规定,法令不适用于穆斯林之间的索偿(第13条)。

宣告婚姻无效而非离婚:婚姻何时属无效或可撤销?

民事婚姻若属无效(例如重婚、不符合年龄规定、属禁婚亲等,或双方并非一男一女),或可撤销(例如因无能力或故意拒绝而未圆房、未有效同意、某些精神障碍、患有传染性性病,或怀有他人骨肉),可宣告无效而不是离婚(1976年法令第69、70条)。可撤销婚姻受救济障碍限制(第71条)。提出诉讼时双方都必须居住在马来西亚(第67条)。在特定情况下,子女的婚生地位受到保护(第75条)。

前配偶不遵守抚养权或探视令,我如何执行?

抚养权或探视令具约束力。若另一方一再拒绝探视、不送回孩子或违反条件,您可向作出命令的法院申请。选择包括申请执行或澄清条款、根据1976年LRA更改条件(第89、96条),以及根据《2012年法庭规则》第52号命令申请藐视法庭交付监禁,这需要妥当送达及证明故意违令。法院始终以孩子的福祉为首要考虑(第88(2)条)。

施暴者违反了保护令,接下来会怎样?我可以索取赔偿吗?

立即向警方报告违令。若命令附有逮捕权,警方在特定情况下必须逮捕当事人,并在24小时内带见法官(1994年法令第7条)。故意违反保护令(包括临时保护令)属犯罪,使用暴力及再次暴力违令的刑罚更重(第8条)。法院可重新颁发或续发命令(第9条),并可就家庭暴力造成的人身伤害、财物损坏及经济损失判给赔偿(第10条)。

配偶去世后,公婆或岳父母想要孩子,谁才是监护人?

根据《1961年未成年人监护法令》,父母一方去世后,在世的一方是孩子的监护人,可单独或与已故一方以契据或遗嘱委任的监护人共同担任(第6至7条)。若遗嘱监护人认为在世父母不适合,或在世父母反对,可向法院申请(第7(2)条)。祖父母或亲属也可申请,法院可撤换及委任监护人(第10条)。孩子的福利是首要考虑(第11条)。未经法院许可,监护人不得出售孩子的财产(第15条)。

诽谤 · 15 篇文章

有人在 WhatsApp 或 Facebook 上诽谤我,第一步该做什么?

先保存证据:截图须显示帖文、账号、日期以及网址或群组名称,并记下谁看过。不要冲动回应或转发。查明发布者、向平台举报,并就律师信寻求意见。要尽快行动:诽谤索赔有时效限制,拖延也可能削弱紧急救济的申请。

我收到诽谤律师信,应该如何回应?

不要置之不理,也不必惊慌。记下期限,保留你发布内容的副本,并停止进一步分享。检视你实际说了什么,以及属实、公允评论或特权等抗辩是否适用。回应方式可以从坚决否认到协商撤回或道歉。回复前先寻求意见,因为你的回应日后可能被引用。

在马来西亚,我的生意可以就诽谤性的 Google 评论提告吗?

有时可以。陈述不实事实、损害商誉的评论可能构成诽谤,但基于真实事实的真诚意见一般受保护。先使用平台的举报程序,如要回应就冷静回应,并保存证据。对于虚假、竞争对手所写或严重失实的评论,可以考虑法律行动,但要先衡量成本和曝光风险。

只是分享或转发别人的帖文,也会被告诽谤吗?

会。在诽谤法中,重复或再次发布诽谤性言论可能令你须负责,即使原文是别人写的。在WhatsApp转发、在Facebook分享或在TikTok转发都可能构成发布。"我只是分享"本身并不是抗辩理由。若收到追讨信,请保留记录、停止分享,并尽快寻求意见。

诽谤案件中,交叉盘问会问些什么?

在马来西亚诽谤审讯中,原告通常会被交叉盘问其名誉、实际看到相关言论的人、受到的影响以及自身行为;被告通常会被问到消息来源、言论是否属实以及动机。你唯一的任务是如实回答。

我写了一则诚实的差评,商家威胁要起诉我,我有什么抗辩?

诚实的评论并非必然安全,但法律提供了抗辩。"属实"抗辩保护大致真实的陈述,即使并非每个细节都获证明也不会因此失败(《1957年诽谤法令》第8条)。"公允评论"保护基于真实事实、就公众关注事项发表的诚实意见,即使并非每项事实都获证明,只要该意见就已证明的事实而言属公允即可(第9条)。保留证据、不要加重措辞,并谨慎回复律师信。

前雇主向新雇主说了损害我名誉的话,我可以起诉吗?

向准雇主提供的推荐或言论,若属虚假并降低您的名誉,可能构成诽谤。推荐通常受有条件特权保护,因为前雇主有提供信息的责任,新雇主有接收的利益;但若您证明对方有恶意,例如明知陈述虚假或出于不当动机利用该场合,保护便会丧失。在您的职业或行业上贬损您的口头言论,无须证明经济损失即可起诉(《1957年诽谤法令》第5条)。

道歉能结束诽谤诉讼吗?

道歉不会自动结束诉讼,但往往有帮助。许多纠纷以议定的道歉及撤下帖子和解。若案件继续进行,早期作出或提出的道歉,只要在提交答辩时发出书面通知,可作为证据以减轻赔偿(《1957年诽谤法令》第10条)。若文字是无意中发布的,附有更正、道歉及支持性宣誓书的"补救要约",被接受时可阻止诉讼,被拒绝时可作为抗辩(第7条)。

有人口头散布关于我的谎言,我要起诉口头诽谤,必须证明经济损失吗?

书面诽谤(libel,以书面或永久形式)无须证明损失即可起诉。口头诽谤(slander)通常须证明特殊损害,即实际的经济损失。但《1957年诽谤法令》在以下情况免除此要求:言论指妇女或女孩不贞或通奸(第4条),或意在贬损您的职位、专业、职业、行业或业务(第5条)。根据普通法,指控他人犯了可判监禁之罪的言论,也无须证明损失即可起诉。广播视为永久形式(第3条)。

有人在警方报案中对我作出虚假指控,我可以起诉吗?

向警方及其他当局作出的报案一般受特权保护,因此单就报案内容提出诽谤诉讼并不容易;法院已在多宗案件中考虑该保护的范围。但若对方向他人重复指控,例如在社交媒体上,便可能须负责。明知而向公务员提供虚假资料(《刑事法典》第182条),以及意图伤害而作出虚假控告(第211条),均属犯罪。若您在没有合理理由的情况下被检控并获判无罪,或可提出恶意检控的索偿。

竞争对手告诉顾客我的产品是假货或不安全,这是诽谤还是恶意虚假陈述?

若竞争对手的言论攻击您的名誉(例如说您是骗子),可能构成诽谤。若言论虚假地贬低您的商品或业务,而不一定攻击您的品格(例如说您的产品是假货或不安全),一般属恶意虚假陈述(malicious falsehood)。您必须证明言论虚假且出于恶意。若言论意在造成金钱损失,并以书面或其他永久形式发布,或涉及您的行业或业务,则无须证明实际经济损失(《1957年诽谤法令》第6条)。

在马来西亚提出诽谤诉讼的时限是多久?

诽谤诉讼属基于侵权行为的诉讼,因此一般必须在诉因产生之日起六年内提出(《1953年时效法令》第6(1)(a)条)。书面诽谤的时效通常从发布时起算;每一次重新发布都可能产生新的诉因,法院已考虑这在网上如何适用。针对执行公共职务的公共当局的诉讼,可能须在36个月内提出(《1948年公共当局保护法令》第2条)。即使在时限内,拖延也可能使紧急救济落空。

有人开假账户冒充我,并发布诽谤内容,我该怎么办?

先保存证据,再向平台举报账户并报警。以冒充手段行骗,可构成冒充欺骗(《刑事法典》第416、419条);某些有害的网络通讯属《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条下的罪行。提出民事诉讼须查明账户背后的人;《1950年证据法令》推定被列为账户拥有人或已登记用户的人即为发布者(第114A条),除非能证明并非如此。诽谤诉讼一般适用六年时效。

帖子没有点名,我还可以提出诽谤诉讼吗?

可以,只要知道周边事实的普通合理读者会理解该言论指的是您。指认可以来自照片、描述、名字缩写、职衔、地点、标签、留言或其他帖子。您需要证据显示有人确实明白那是您,例如留言、讯息或证人。针对大群体的言论较难起诉,除非群体很小或言论指向特定成员。《1957年诽谤法令》所定义的"言论"包括图片及视觉影像。

交易不顺后在网上称对方是骗子,算诽谤吗?

往往是,除非您能证明。"骗子"通常表达对方故意欺骗,属于不诚实或犯罪的指控。要为此抗辩,您须证明内容大致属实(《1957年诽谤法令》第8条),或属基于已证明事实的诚实评论(第9条)。未交货的卖家可能违约,但不一定是骗子。较安全的做法是如实陈述事实、向警方或当局报案,并通过民事诉讼或消费人仲裁庭追讨。

意外与伤害索偿 · 27 篇文章

在马来西亚发生车祸后,如何索取赔偿?

24小时内报警,接受治疗,并保存每份报告和收据。人身伤害或车辆损坏的索赔,通常针对有过错的司机,由其汽车保险公司处理。若无法和解,可以提告;县庭审理 RM100,000 以下的索赔,推事庭则至 RM100 万。索赔有时效限制,请及早寻求意见。

在马来西亚,车祸受伤的赔偿如何计算?

赔偿由两部分组成:针对伤害本身(疼痛、痛苦及生活乐趣丧失)的一般赔偿,以及针对已证明的经济损失(如医药费和收入损失)的特别赔偿。法院也会考虑未来收入损失和未来治疗。过往类似伤害的判决金额会被用作参考。每宗索赔都取决于医疗证据和文件。

在马来西亚被别人的狗咬伤,可以索偿吗?

先接受治疗,因为狗咬伤有感染和狂犬病风险。若狗主未采取合理措施控制狗只,或明知狗只危险,可能须负责。拍下伤势和现场、确认狗主身份、保留医药单据,并向地方政府报告。赔偿可能涵盖伤痛、治疗费用和收入损失。

我是新加坡司机,在柔佛发生车祸,接下来会怎样?

请停车、协助伤者、交换资料,并按照《1987年道路交通法令》第52条的规定,在合理可行的情况下尽快、且无论如何在24小时内,到最近的马来西亚警察局报案。同时通知你的保险公司。之后你可能收到交通罚单、刑事控状或在柔佛法庭被提出民事索偿,切勿置之不理。

车祸索赔案件中,作证要注意什么?

审讯前重看你的警方报告、草图和照片,因为交叉盘问会把你的证供与这些资料比较。估计速度、距离和时间时要谨慎诚实;不确定时要说明。准确描述伤势和损失,并附上记录。分清亲眼所见与别人告知。真实、一致的证供比显得肯定更重要。

发生车祸后一定要报警吗?期限是多久?

要。若因汽车出现在道路上而发生意外,司机必须停车,并在合理要求下提供其姓名、地址、车主资料及车牌号码。每名司机都必须在合理可行的情况下尽快,且无论如何在24小时内,到最近的警局报告意外,并出示驾驶执照,以及在被要求时出示保险证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52条)。报案书往往是保险公司或法院最先查看的记录,因此必须准确。

我的车被撞坏但没人受伤,该向自己的保险公司还是对方的保险公司索偿?

您通常有两个途径。若您的保单涵盖本车损失,可根据自己的保单索偿(受保单条款、自付额及对无索偿折扣的影响所限);或向肇事司机索偿,若其保单涵盖第三方财物损失,可由其保险公司处理。《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下的强制保险必须涵盖第三方的死亡及身体伤害(第91(1)(b)条);财物损失是否受保则视乎保单。若保险公司拒赔或少赔,您可通过保险公司的程序及马来西亚国家银行所说明的渠道投诉,或以疏忽为由起诉对方司机。

保险公司拒绝支付我对其司机取得的判决款项,我该怎么办?

若已发出保险证书,而您就强制保险必须涵盖的责任(死亡或身体伤害)取得判决,即使保险公司有权撤销或取消保单,仍必须支付判决款项、讼费及利息(《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96(1)条)。但除非保险公司在诉讼开始前或开始后七天内已获通知,否则无须支付;在上诉期间暂缓执行时也无须支付;已依法取消的保单及事先取得的法院宣告亦属例外(第96(2)、(3)条)。若受保司机破产或清盘,其对保险公司的权利转移给您(第97条)。

遇上肇事逃逸,或对方司机没有保险,我还能索偿吗?

有可能。立即报案:司机必须停车并在24小时内报案(《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52条),而警方调查往往是追查肇事逃逸司机的唯一途径。没有第三方保险而使用车辆属犯罪(第90条)。若找到司机,您可个人起诉司机,或可起诉车主。汽车保险业者也为部分无保险或无法追查司机的受害者设有安排,但有其本身的条件及期限。您自己的保单、个人意外保险及社险(PERKESO)也可能有帮助。

我以乘客身份在私家车、网约车或巴士上受伤,应向谁索偿?

乘客很少有过失,因此问题在于谁疏忽:您所乘车辆的司机、另一方司机,或两者。您可向造成意外的司机索偿,也可向须负转承责任的车主或营运者索偿。一般私家车的强制保险无须涵盖乘客,但收费载客的车辆必须涵盖乘客(《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91(1)(bb)条),因此网约车、德士及巴士应受保障。没有系安全带可能使赔偿减少(《1956年民法法令》第12条)。

家人在交通意外中身亡,家属可以索偿什么?

若死亡是因他人疏忽所致,可为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受死者照顾的残疾人士的利益,提出受养人索偿(《1956年民法法令》第7(2)条)。索偿涵盖失去的供养及合理开支,包括殡葬费,并为配偶、子女及父母提供定额的丧亲赔偿(第7(3)、(3A)、(3B)条)。因死亡而获付的保险、公积金、退休金及法定福利不予扣除(第7(3)(i)条)。遗产也可索回其本身的损失(第8条)。第7(5)条规定,诉讼必须在死亡后三年内提出。

我也有过失(没戴头盔、没系安全带),赔偿会被减少吗?

自己也有过失,并不会使索偿失败。根据《1956年民法法令》第12(1)条,法院会依据您应负的责任比例,按公正合理的程度减少赔偿。法院先记录全额赔偿,再按比例扣减(第12(2)条)。没戴头盔或没系安全带,通常只影响该装备本可避免的伤害,而且须由被告证明两者之间的关联。若死者本身也有过失,家属的抚养索偿亦按同样比例扣减(第12(4)条)。

意外涉及政府车辆或公共机构,时效会更短吗?

有可能。根据《1948年公共机构保护法令》第2(a)条,针对执行公共职责或权力时所作行为而提出的诉讼,必须在该行为、疏忽或失职发生后36个月内提出。这比人身伤害索偿一般的六年时效(《1953年时效法令》第6(1)(a)条)短,而政府可援引此时效(《1956年政府诉讼法令》第38条)。针对联邦政府的诉讼以"马来西亚政府"为被告(第21条)。不要等到期限快届满才行动。

意外后我可能被控疏忽驾驶或鲁莽驾驶,会怎样?

《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在意外后有三项主要驾驶罪行:疏忽及不顾他人驾驶(第43条)、鲁莽及危险驾驶(第42条),以及鲁莽或危险驾驶致人死亡(第41条)。每项罪行都可判罚款和/或监禁、在驾照上作记录,而第41及42条更须强制吊销驾驶资格。控方必须在毫无合理怀疑下证明控罪。民事赔偿索偿是另一回事,以相对可能性衡量,因此刑事结果无论如何都不会终结民事案件。

我送外卖或开网约车时受伤,PERKESO(社险)保障我吗?我还能起诉吗?

货物及食物运送、载客服务都列于《2017年自雇人士社会保险法令》第一附表中的自雇活动;已登记并缴付供款的自雇人士,若遭遇"自雇伤害"(包括为该活动出行时)即受保障。另外,若意外由其他道路使用者造成,您可以疏忽为由起诉该司机及其保险公司。根据成文法就该伤害所支付的款项,不会从赔偿中扣除(《1956年民法法令》第28A(1)(c)条)。

我在工作时受伤,应该向PERKESO(社险)索偿、起诉雇主,还是两者都做?

若您是《1969年雇员社会保险法令》下的受保人,工伤的主要补救是PERKESO计划(第15条)。第31条禁止受保人根据任何其他法律,就工伤向雇主或同事索取补偿或赔偿,但须强制投保第三方险的汽车意外除外。您仍可起诉并非您雇主的第三方,例如工地占用人、其他承包商或制造商。《1994年职业安全与卫生法令》规定的责任本身并不产生民事诉因(第59条)。

我在上班途中发生意外,PERKESO(社险)会视为工伤吗?

根据《1969年雇员社会保险法令》第24(1)条,受保人若在住所与工作地点之间的路线上、在与工作直接相关的行程中,或在获准休息时往返工作地点与用餐地点途中发生意外,该意外即被视为源于及发生于受雇期间。根据第24(2)条,在行程中断或绕道期间发生的意外不受保障。若意外由其他道路使用者造成,您也可以起诉该司机。

PERKESO(社险)拒绝我的申请或低估我的残疾程度,我该如何上诉?

有两条途径。残疾程度等医疗问题由医药局决定,可向上诉医药局上诉(第33(2)条),并可在有新证据或病情出现重大且无法预见的恶化时申请有限度的复审(第34条)。其他争议,例如意外是否属工伤或您领取津贴的权利,则交由社会保险上诉委员会处理(第84条),一般须在诉因产生后三年内提出(第86条)。对上诉委员会的决定,只可就重大法律问题在60天内向高等法院上诉(第91条)。

我在建筑工地受伤,可以向总承包商或工地业主索偿吗?

《1994年职业安全与卫生法令》规定雇主对雇员(第15条)、雇主及自雇人士对非雇员(第17条)、非住宅工作场所的占用人(第18条),以及委托人对在其指示下工作的承包商、次承包商及其工人(第18A条)负有责任。这些责任由职业安全与卫生局(DOSH)执行,但本身不产生民事诉因(第59条)。若您受社险保障,《雇员社会保险法令》第31条一般禁止您向自己的雇主索取赔偿,但您可以疏忽为由起诉并非您雇主的总承包商、发展商或占用人。

工人在工作意外中死亡,家属可以索偿什么?

若工人是受保人,家属可申请PERKESO受养人津贴(第26条):遗孀或鳏夫终身领取,每名子女领取至结婚或满21岁,无法自立或修读至第一个学士学位的子女可延长。另可领取殡葬津贴。第31条一般禁止向雇主索取赔偿,但家属可根据《1956年民法法令》第7条,对总承包商或场所占用人等疏忽的第三方提出抚养索偿。法定津贴不会被扣除(第7(3)(i)条),而第7(5)条规定须在死亡后三年内提出诉讼。

外籍劳工在工作时受伤,可以提出哪些索偿?

《1969年雇员社会保险法令》适用于雇有一名或以上雇员的所有行业,除第一附表排除者外,所有雇员都必须投保(第3、5条)。第一附表第(12A)段排除没有有效工作准证的外籍劳工。因此持有效证件的外籍劳工一般属社险计划,可申请工伤津贴,并受第31条禁止起诉雇主的规定约束。对疏忽的第三方提出索偿仍然可行。无证工人的情况较复杂,需要寻求意见。

交通意外伤害索偿需要哪些医疗证据?

法院只会就已证明的伤害判给赔偿。您通常需要治疗医院的记录及医疗报告、相关领域医生就伤势、预后及任何永久残疾出具的报告,以及未来治疗费用的证据。根据《1950年证据法令》第45条,医疗意见作为专家证据具相关性;根据《2012年法院规则》第40A号命令,专家的责任是对法院负责。请保存每一项开支的收据及证明收入的文件,因为收入损失必须予以证明。

我还没提出诉讼,保险公司就提出和解,我应该接受吗?

您不必接受第一个提议。接受之前,应确保伤势已稳定并清楚医疗预后、计算所有损失,并仔细阅读免责书,因为签署"全部及最终"免责书通常会永久终结索偿。根据《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101(1)条,保险公司就第三方索偿达成的和解,除非该第三方是和解的一方,否则无效。一旦提出诉讼,根据《2012年法院规则》第22B号命令提出的正式和解提议可能带来讼费后果。

我走路或骑脚车时被车撞,如何向司机索偿?

被车辆撞倒的行人或脚车骑士可以疏忽起诉司机,索偿通常由司机的强制汽车保险支付,该保险必须涵盖因在道路上使用车辆而造成任何人死亡或身体伤害的责任(《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91(1)(b)条)。保险公司可能主张共同疏忽,例如不在行人过道过马路或夜间骑车不开灯,这会减少但不会否定索偿(《1956年民法法令》第12条)。非致命伤害的赔偿按第28A条评定,您所获得的保险或法定津贴不会被扣除。

我被公司罗厘或货车撞倒,除了司机,还可以起诉公司吗?

通常可以。雇主须为其司机在受雇期间的疏忽负转承责任,因此您通常可以同时起诉司机及公司。根据《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90条,在没有强制第三方保险下使用、或导致或允许他人使用汽车属违法;根据第96条,只要保险公司在规定时间内获得诉讼通知,一般须履行针对受保人的身体伤害判决。司机当时是在办公事,还是私自用车,往往是主要争议。

产业与租赁 · 9 篇文章

房东在马来西亚不退还租房押金,我能怎么办?

租约通常决定押金须在何时退还,以及可扣除哪些款项,例如欠租、水电费和超出正常损耗的损坏。记录入住和退租时房屋的状况,以书面要求列明扣款明细,发出索偿信,然后提出索偿:RM5,000 或以下走小额索偿,更高金额则到县庭。

在马来西亚,邻居漏水或滋扰损坏了我的房子,我可以怎么做?

在分层建筑中,请向管理机构(JMB 或 MC)报告楼层间渗漏,它有检查和确定原因的程序;争议可交由分层管理仲裁庭处理,索偿额不得超过RM250,000。有地房产的索赔通常以滋扰或疏忽在法庭提出。请拍照记录损坏、保留维修报价,并在升级行动前先书面通知邻居。

在马来西亚,租户不再交租,我如何合法地把他请走?

不要换锁、断水断电或搬走租户的物品。根据《1950年特定济助法令》,房东必须通过法庭程序收回管有。请查阅租约、发出书面通知,然后就收回管有和欠租提出诉讼。法庭命令由法庭执达员执行。保存每一笔付款和每一则讯息的记录。

房东换了门锁或切断水电,这合法吗?

一般不合法。若物业以租约出租,租约已结束而占用人仍然留下,《1950年特定济助法令》第7(2)条规定房东不得以法院诉讼以外的方式收回管有权。任何人若未经同意、且非通过合法程序被逐出不动产,可根据第8(1)条提出诉讼收回管有权,不论业权谁属。法院也可颁发紧急禁令,而您可就非法锁门或扣押财物所造成的损失索偿。

房东为追讨欠租取得了扣押令,扣押如何运作?我可以挑战吗?

房东可单方面向法官或注册官申请扣押令,追讨申请前紧接的最多十二个完整月份的租金(《1951年扣押法令》第5条)。执达官随后扣押物业内的动产,但某些财物获豁免,包括正在使用的物品、必需的衣物及被铺,以及租客为营业而持有的货物(第8条)。租客必须收到清单及通知;物品至少六天内不得出售(第9条)。租客可向法官申请撤销或暂缓执行扣押令,或发还财物(第16条)。

租客欠租、损坏单位或遗下物品后离开,房东可以索偿什么?

若租客已弃置物业,欠租至少两个月,且没有留下足够可供扣押的财物,法官可授权执达官进入并接管;若张贴通知后十天内无人申请,房东即获交还管有权,租约被视为终止(《1951年扣押法令》第23条)。房东随后可就欠租及超出正常损耗的损坏,以违约赔偿为由提出诉讼(《1950年合约法令》第74条),并扣除根据租约抵用的押金。不要直接丢弃遗留的物品。

与JMB或MC就管理费或漏水发生纠纷:上法院还是分层管理仲裁庭?

分层管理仲裁庭审理《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第四附表第1部分所列的索偿,包括有关JMB或MC职责的纠纷、公共财产缺陷、追讨管理费及偿债基金供款,以及对会议和议决的挑战,但所寻求的裁决总额不得超过25万令吉(第105(1)条)。仲裁庭不能裁决土地所有权(第105(3)条)。律师一般不能出庭(第110(2)条)。裁决是终局并具约束力,可作为法院命令执行(第120条),不遵守裁决属于罪行(第123条)。

我的新房子有缺陷。应该去购屋者索偿仲裁庭还是上法院?

购屋者索偿仲裁庭可审理购屋者基于买卖合约向持牌房屋发展商提出的索偿,但所寻求的裁决不得超过5万令吉(第118号法令第16M(1)条),若双方书面同意则可超过(第16O条)。索偿必须在竣工及合格证书发出、缺陷责任期届满或合约终止之日起12个月内提出(第16N(2)条)。律师一般不出庭(第16U(2)条)。裁决是终局的,可作为县法庭或推事庭命令执行(第16AC条),不遵守属于罪行(第16AD条)。较大的索偿须上法院。

劳资 · 10 篇文章

雇主没有发薪水,在马来西亚如何追讨?

薪金一般须在每个工资期结束后七天内支付。若雇主不付款,你可根据《1955年雇佣法令》第69条,到最近的劳工局(劳工法庭)免费提出索偿。请携带身份证、委任信、工资单及任何终止信。任何一方可在14天内向高庭上诉。

什么是马来西亚的推定解雇?如何索偿?

当雇主的行为严重违反雇佣合约的根本,而雇员因此离职,就构成推定解雇。测试标准是合约性的,而不只是不公平。先书面通知雇主、及时行动,并在离职后60天内根据《1967年劳资关系法令》第20条提出申诉。

在工业法庭上作证,有什么不同?

工业法庭比民事法庭不那么正式,依据衡平、良知及案件实质是非裁决,不拘泥于技术细节。但证人仍须宣誓作证并接受交叉盘问。在解雇案件中,雇主通常先作证,因为雇主须证明解雇有理。

在劳工法庭为欠薪索偿作证是怎样的?

劳工法庭聆讯通常在劳工局由劳工官员主持,比法庭轻松。你须宣誓作证、说明索偿、引用工资单和文件,并回答官员和雇主的提问。请带原件和副本,说实话,紧扣事实。

我被裁员了。裁员是否真实?我可以上劳资法庭吗?

裁员属于解雇。若您认为并不存在真实的冗员,或您被不公平地挑选,可在被解雇之日起60天内,或通知期届满后60天内,向劳资关系总监提交书面陈情(《1967年劳资关系法令》第20(1)、(1A)条)。若调解失败,案件可转交劳资法庭(第20(3)条),法庭根据公平、良心及案件实质是非作出裁决(第30(5)条)。欠薪赔偿最多24个月(第二附表)。

我在试用期内被解雇,可以索偿不公平解雇吗?

处于试用期并不会使您失去不公平解雇的保障。认为自己在没有正当理由或借口下被解雇的试用期员工,可在60天内向劳资关系总监提交书面陈情(《1967年劳资关系法令》第20(1)、(1A)条)。劳资法庭会审视雇主是否真正评估了员工的适合程度并以诚信行事。若裁定解雇没有正当理由,试用期员工的欠薪赔偿最多12个月(第二附表第2段)。

我因行为不当被传召出席内部调查,需要知道什么?

根据《1955年雇佣法令》第14条,雇主在适当调查后,可因员工行为不当而不经通知解雇、降级或施加较轻处分。作为处分的无薪停职不得超过两星期;调查期间的停职不得超过两星期,且须支付至少一半工资,若调查未发现行为不当须退还所扣工资(第14(1)、(2)条)。请仔细准备:要求以书面列明指控、提供文件,并给予答辩时间。若被解雇,可在60天内根据《1967年劳资关系法令》第20条提出陈情。

我的定期合约没有续签,这算是解雇吗?

真正的定期合约在期限届满时终止(《1955年雇佣法令》第11(1)条),因此不续签通常不属于解雇。但劳资法庭看重实质而非名称。若员工以一连串"定期"合约从事长期、持续的工作,或被给予合理的续约期望,不续签可能被视为解雇。在这种情况下,您可在60天内根据《1967年劳资关系法令》第20条提出陈情,法庭将根据公平及实质是非作出裁决(第30(5)条)。

我在劳资法庭胜诉,但雇主提出上诉,接下来会怎样?

对劳资法庭根据第30条作出的裁决不满的人士,可在收到裁决之日起14天内向高等法院上诉(《1967年劳资关系法令》第33C(1)条)。上诉按照《2012年法院规则》中针对推事庭上诉的程序进行,高等法院拥有与审理该类上诉相同的权力(第33C(2)、(3)条)。上诉本身并不会撤销裁决。金钱裁决从裁决后第31天起至付清为止,按年利率8%或法庭指定的较低利率计息(第30(1A)条)。之后还可能进一步上诉至上诉庭。

法院与实用指南 · 20 篇文章

新山的法院在哪里?我的案件由哪个法院审理?

与西马其他地方一样,在新山,RM100,000 以下的民事索赔一般由县庭审理,RM100 万以下由推事庭审理,更大金额则由高庭审理。刑事案件按罪行严重程度分配。新山推事庭和县庭位于 Jalan Ayer Molek 的法院大厦。出发前请查看柔佛州法院官方网站。

峇株巴辖法院如何处理刑事和民事案件?

峇株巴辖设有推事庭和县庭,审理该县大部分刑事控罪及 RM100 万以下的民事索赔。需要高庭审理的案件,例如超过 RM100 万的索赔、离婚、破产或可判死刑的罪行,则转往柔佛的高庭,例如麻坡或新山。第一次出庭通常是提堂,而非审讯。

在柔佛提出医疗疏忽索赔,应在新山还是峇株巴辖提出?

法院主要视索赔金额而定:RM100 万以下可在推事庭提出,更大金额则在高庭。在哪里提出,一般取决于治疗(诉因)发生地,或医院、医生的所在地。许多严重的医疗疏忽索赔都在高庭提出。你不必住在法院附近也能提出索赔。

在吉隆坡第一次出庭,会是怎样的情况?

吉隆坡大部分案件在 Jalan Duta 的吉隆坡法院大厦审理,大厦内设有高庭、推事庭和县庭。请提早到达,携带身份证和法庭文件,穿着整洁,并预期须经过安检。第一次出庭通常只是简短的提堂或案件管理,而非审讯,但你可能要等几个小时案件才被传召。

在马来西亚可以线上出席法庭聆讯吗?

在某些情况下可以。自2020年起,《1964年司法法院法令》第15A条允许高庭、上诉庭和联邦法院以视频连线等远程通讯技术进行民事或刑事程序,下级法院也有类似规定。案件管理常通过 e-Review 在线上进行。审讯和部分刑事阶段通常须亲自出席。由法庭决定。

我住在新加坡,可以在那里处理马来西亚的法庭案件吗?

案件的大部分环节通常可以。马来西亚的辩护律师兼事务律师可代表你提交文件并出席大部分案件管理。宣誓书一般可在马来西亚境外于获授权人士面前签署。除非法庭准许远程作证,你通常须出席审讯。在刑事案件中,被告必须出庭,保释条件也可能限制出行。

在马来西亚法庭需要传译员吗?可以使用哪些语言?

马来西亚的法庭程序一般以马来语进行,法庭为公正起见可准许使用英语。如果你或证人用华语、淡米尔语、华人方言或其他语言较自在,法庭传译员可以传译你的证词。请及早提出。其他语言的文件通常须经正式翻译。

在马来西亚如何在网上查询案件状态或聆讯日期?

你的律师通常是获知聆讯日期最快的来源。司法机构也提供官方网上服务:通过电子法庭服务进行网上档案查询(限民事案件,须购买查询票)、刊登判决理由书的电子判决网站,以及验证法庭文件真伪的 QR 码系统。请务必使用司法机构或政府的官方网站。

第一次见诉讼律师时,我应带什么文件?

带上身份证件、从法院、警方或对方收到的每份文件、与你案件类型相关的主要文件,以及一页纸的事件时间线。不要修改或"整理"证据。把全部事实告诉律师,包括不利的事实:谈话内容是保密的,准确的事实才能带来准确的意见。

马来西亚的上诉如何运作?从县庭到联邦法院

县庭和推事庭的上诉由高庭审理,之后可能再上诉至上诉庭。高庭的上诉由上诉庭审理,部分案件可再上诉至联邦法院,但往往须获准许。期限很短:刑事案件一般须在14天内提交上诉通知;从高庭提出的民事上诉一般为一个月。上诉是审查原判决,而不是重新审讯。

吉隆坡法庭附设调解是怎样进行的?我必须出席吗?

法庭附设调解是依照司法机构调解执业指示进行的保密会议,由中立的调解员协助双方尝试和解一宗已在法庭进行的案件。是否和解是自愿的,但若法庭指示进行调解,你应出席并以诚意参与。达成的和解可记录为同意判决。

在柔佛,刑事或民事案件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

有可能。政府的法律援助局(JBG)根据经济能力审查,在许多民事、伊斯兰法及部分刑事案件中协助符合资格的人:JBG表示,年度经济来源在5万令吉或以下可获全额援助,超过者可获部分援助。被捕或被控人士也可向YBGK或律师公会法律援助中心求助。

我被传召在马来西亚法庭作证,需要做什么?

若你收到证人传票(subpoena)或证人传召令,你必须在指定日期出庭并如实作证。在民事案件中,你的主问证据通常是书面证人陈述书,之后会接受交叉盘问。请阅读相关文件,向传召你的一方确认日期,切勿不理会传票,因为法庭可发出逮捕令。

在新山法院作证:去哪里报到?当天流程如何?

请核对传票或证人传唤令上的法院、法庭和日期,并向传召你的律师确认。新山推事庭及县法院大楼位于 Jalan Ayer Molek。请提早到达,携带身份证或护照,向律师或法庭官员报到,然后安静等候传召。

在峇株巴辖法庭作证:证人须知

峇株巴辖设有推事庭、县法院及下级法院注册处。请核对传票或传唤令上的法院和日期,提早到达,并预期在提堂案件处理期间需要等候。若需要华语、方言或淡米尔语翻译员,请提早告诉律师。

在吉隆坡法院大厦(Jalan Duta)作证:证人实用指南

位于 Jalan Tuanku Abdul Halim(Jalan Duta)的吉隆坡法院大厦设有高等法院、推事庭和县法院,因此请向传召你的律师确认具体法院和法庭。请提早到达以便安检,携带身份证或护照,并在获准离开前留在律师找得到你的地方。

住在新加坡的证人可以在马来西亚法庭作证吗?

可以。在新加坡的证人可以到马来西亚亲自出庭作证,法庭也可能准许以视频连线作证。但马来西亚传票一般无法强制身在新加坡的人出庭。若证人不愿自愿前来,可能需要其他程序,例如在境外录取证据,或在刑事案件中通过司法互助。

可以通过视频连线远程作证,而不亲自到庭吗?

有时可以。马来西亚法庭可以使用远程通讯技术,包括录取证人证词,但你能否通过视频连线作证由法庭决定,通常须提出有充分理由的申请。若获准许,你必须在私人场所作证,房间内不得有其他人,说实话的责任同样适用。

出庭与作证 · 30 篇文章

第一次上庭作证,需要准备什么?

准备作证是熟悉程序,而不是排练答案。重读你自己的陈述,以及你写过或看过的文件;确认法庭、案件编号、日期和时间;安排请假和交通;了解主问和交叉盘问如何进行。你的证供必须始终是你自己真实的记忆。

证人陈述书(witness statement)是什么?怎么写才对?

在马来西亚民事审讯中,证人陈述书是记录证人证据的书面文件,证人在宣誓确认后,通常即作为其主问证据。它必须真实、基于证人亲身所知,并尽量使用证人自己的话。任何错误都必须在法庭采纳前更正。

上庭前应该重看哪些文件?

作证前,请重看自己的证人陈述书(民事案件),或询问能否查阅自己的警方口供(刑事案件),以及你亲自制作、签署或收到的文件。核对日期、姓名和数字。目的是唤起真实记忆,而不是背剧本。若发现任何错误,应在审讯前告诉律师。

上庭当天要穿什么,几点到,要带什么?

穿着整齐端庄,像出席正式办公会议一样。比通知时间提早抵达,一般提早30至60分钟,以便通过安检和找到法庭。携带身份证或护照、传票、陈述书副本(如有)、饮用水,并保持耐心:案件可能延迟或押后。

收到证人传票(subpoena)不去会怎样?

无视已妥当送达的证人传票或传召令是有风险的。法庭可发出逮捕令把你带上庭,缺席也可能被视为藐视法庭或触犯《刑事法典》。若你真的无法出席,请立即联络传召你的一方;可安排改期,或申请撤销传票。

可以用中文或马来文作证吗?怎么申请翻译员?

可以。马来西亚法庭程序一般以马来文进行,法庭为公正起见可准许使用英文;证人可通过法庭翻译员,以自己最熟悉的语言作证。请及早告诉传召你的律师或检控官你需要哪种语言及方言,以便安排翻译员。

上庭前很紧张,怎么调整心情?

上庭前紧张是正常的。可通过事先了解程序、去看看或想象法庭环境、好好睡觉吃饭、提早抵达及缓慢呼吸来减轻。在证人席上,你可以停顿、要求重复问题或要求喝水。紧张并不会令诚实的证人显得不可信。

什么是交叉盘问?和主问有什么不同?

主问是由传召你的一方提问,以带出你的证供;在民事审讯中通常就是你的证人陈述书。交叉盘问是由对方提问,以检验你的证供,并允许提出诱导性问题。之后是覆问,用以澄清交叉盘问中提到的事项。每个阶段你都必须如实回答。

交叉盘问一般会问哪些类型的问题?

交叉盘问通常检验你记得多清楚、你的证供是否与先前的陈述和文件一致、你是否处于能看到或听到所述事情的位置,以及你是否有利害关系或偏颇。对方也会向你“提出己方案情”。了解这些目的,有助你仔细聆听并如实回答。

什么是诱导性问题?为什么对方律师可以这样问?

诱导性问题是暗示提问者想要的答案的问题,例如“你先看到红色车子,对吗?”。根据《1950年证据法令》,若对方反对,主问中一般不得提出诱导性问题,但交叉盘问中可以。你绝不必接受不真实的说法;请准确回答。

对方律师说我说谎,我应该怎么回应?

当对方律师说“我向你提出,你在说谎”时,他们通常是按法庭的期望,向你提出其当事人的案情,让你回应。这并不是裁定。保持冷静,如实回答:“我不同意,我说的是真话。”你可以简短解释。由法官而不是律师决定相信谁。

不记得或不知道的时候,可以直接说吗?

可以。若你确实不记得或不知道,直说是恰当而诚实的回答,远比乱猜好。但这必须属实:假装不记得以逃避问题是不诚实的,也可能构成作伪证。若某份文件可帮助你回忆,可以提出来。

可以要求对方律师重复或解释问题吗?

可以。若你没听清楚、不明白,或问题包含不止一个问题,你可以礼貌地要求重复、解释或拆开。回答自己不明白的问题,容易给出不准确的答案。提问由法官掌控,法官可指示律师把问题问得更清楚。

交叉盘问时可以看自己的笔记或文件吗?

不能随意看。根据《1950年证据法令》第159至161条,证人可借助在事发当时或其后不久写下的文字唤起记忆,一般须获法庭准许,而对方有权查看该文字并就此盘问。你可以而且应该在回答前看清楚被出示的文件。未经许可,不要带私人笔记上证人席。

什么是覆问(re-examination)?

覆问是交叉盘问后,由传召你的律师再提问。根据《1950年证据法令》第138条,覆问仅限于解释交叉盘问中提到的事项;新事项须获法庭准许,而对方可就此再作交叉盘问。一般不得提出诱导性问题。覆问是用来澄清,而不是让你重新提供全部证供的第二次机会。

交叉盘问中最常见的5个错误

最常见的五个错误是:不说“我不知道”而去猜、与律师争辩、主动提供超出问题的资料、为显得可信而夸大,以及未看文件就回答有关文件的问题。每一项都可能令诚实的证供显得不可靠。请聆听、看清楚,如实回答所问的问题。

前后说法不一致会有什么后果?

对方可就你先前的书面陈述进行交叉盘问(《1950年证据法令》第145条),并以此质疑你的可信度(第155条)。轻微的出入很常见,通常可以解释;重大矛盾则可能降低你证供的分量。正确的回应是诚实解释说法为何不同,并在审讯前更正已知的错误。

为什么回答越简短越好?

简短直接的回答有助法庭,也能减少错误。准确、完整地回答实际被问的问题,然后停下来。长篇大论可能带来错误、扯到传闻或猜测,并掩盖重点。“简短”绝不代表不完整或回避:若简短回答会造成误导,就加上必要的说明使其真实。

被对方律师激怒时怎么办?

若在证人席上感到愤怒,先停一停、呼吸,喝口水再回答。你可以请法官准许短暂休息。愤怒会令你难以仔细聆听和准确回答,反唇相讥也很少有帮助。法官可禁止纯粹意在侮辱或骚扰的问题。保持礼貌,继续如实回答。

只回答“是”或“不是”会被误解吗?

会。有些问题无法单以“是”或“不是”准确回答,特别是复合问题或建立在预设上的问题。若一个字的回答会不准确,请礼貌地说明并简短补充:“是,但只有第一次。”提问由法官掌控,覆问也可能让你进一步澄清。

什么是藐视法庭?证人会因此受罚吗?

藐视法庭是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例如扰乱聆讯、违抗法庭命令或干扰证人。马来西亚法庭有权惩处。证人只要如实回答、遵从法庭指示,并有礼貌地通过法庭提出疑虑,就无须担心。

如果法庭翻译员翻错了我的证词,怎么办?

若你认为翻译员翻错了你的回答,请立即有礼貌地指出,例如“对不起,那不是我说的意思”,并要求重复问题或回答。律师可向法官提出。请用简短的句子回答,绝不要为迁就翻译而改变证词。

在马来西亚法庭,证人可以拒绝回答哪些问题?

证人通常必须回答每个相关问题。《1950年证据法》下的例外包括与律师之间的特权通讯、配偶在婚姻期间的通讯,以及某些官方事务。法庭也会制止不当、猥亵或侮辱性的问题。不能仅因答案可能使自己入罪而拒答,但该答案受到保护。如不确定,请问法官。

证人在作证期间可以和别人讨论案情吗?

一旦开始作证,尤其是在交叉盘问期间,在作证结束前不应与任何人讨论你的证词或案情,一般也包括你自己的律师,除非法庭准许。你可以谈时间、交通等实际事项。绝不要与其他证人讨论证词,也绝不要在网上发布有关案件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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